遺失行李是旅客最怕面對的狀況,令整個旅程都很不方便,服裝沒有了、化妝品沒有了…如果不幸地,行李遺失了找不回來,甚至行李在飛行過程中損毀了,怎樣才能尋回遺失的行李、航空公司將有甚麼賠償方案?究竟遇到行李遺失如何處理?
申報行李遺失
無論你多累,都千萬別離開機場。馬上前往負責行李的航空公司,向機場地勤人員報告你的狀況。在確定行李都沒有出現後,請到附近的櫃台請求協助,如果還是找不到,或是要求後續補送,櫃台會開立「行李延誤/遺失證明單」。申報後,工作人員會提供一個行李檔案編號,請妥善保存您的申報檔案號碼,便於後期追查行李申報的進度。
追查申報進度
有時候行李只不過是延遲,並都沒有遺失。那麼行李延遲和行李遺失怎麼分辨呢?如果在抵達後6-二十四小時之間托運行李能送往您手上,就算是延誤;如果在抵達超過二十四小時,仍找不到托運行李就算是遺失。行李遺失申報完後,可在各航空公司行李追查系統利用申報檔案號碼追查您的行李申報進度。如果三個禮拜之內都找不到,行李會正式宣布丟失。
航空公司會補償嗎?
當行李遺失的時間超過6小時後到二十四小時內,航空公司有義務支付你「生活必需品」的費用,您要求緊急採購衣服、衛生用品等,都是在補償範圍內。這時請先自費,並留下單據,之後再向航空公司專責部門求償(通常可在四十五天內申請)。因此要預先查詢該航空公司的規定,最重要的是把全部收據的存好。若航空公司無法找到您的行李,您可按流程提出賠償要求。填寫行李索償申請表中的資料,連同機票、行李牌、超額行李費收據及購買單據的副本,提交至行李事故申報表上所載之聯絡處。
通常航空公司的行李賠償政策
絕大多數航空公司的法律責任受《華沙公約》或《蒙特利爾公約》規管。《華沙公約》例明,就托運行李的遺失、損壞或延誤來講,每公斤行李最多可以獲取17個特別提款權單位(約合20歐元或20美元)的賠償,而不是托運行李的遺失、損壞或延誤,最多則可以獲取每公斤332個特別提款權單位(約合400歐元或400美元)的賠償。根據《蒙特利爾公約》,就行李的遺失、損壞或延誤,每位旅客在多數狀況下可以獲得最多1,131個特別提款權單位(約合1,200歐元或1,800美元)的賠償。
每一次的旅行的時候,其實都應該攜帶一套至兩套衣服,還有重要的旅行必備小物在身上,否則,哪怕有信用卡理賠,在出國的時候,行李不見,你還要去要尋找你要的衣服時,其實還真是一點樂趣也都沒有!